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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疫情日常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02-07 阅读:2300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疫情日常管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所按照通知要求,再次对律所每名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出现缓报、瞒报、漏报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所认真排查后,市直律所向协会报送《律师事务所律师疫情防控排查表》(附件1),县市区律所由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科统一汇总后报市律协。报送时间:2月10日前,报送邮箱:zzlxhyb@163.com。

为方便各所开展报表统计工作,推荐各所使用“问卷星”微信软件(使用方法见附件4)。

原定疫情防控每日上报制度不变,请各所联系人注意及时、准确上报。

联系人:黄小丽    张姣姣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7日




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

疫情日常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各直管县工作委员会: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最关键的时期,律师行业也出现了个别因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而发生的不应有的疫病感染事件,应当引起各地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行业疫情管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按照省律协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律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要求,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律协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律师协会会长作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包律师事务所,负具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所分包律师事务所疫情排查、防控措施落实、信息统计、汇总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要认真落实疫情管控台账和涉疫事项报告制度,并对涉疫事项第一时间介入,指导律师事务所处理。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律所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省、市律协通知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所在辖区防控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服从所分包协会领导的工作指导,安排专人管控台账,每日按照要求向市律协报告律所涉疫事项(见附件2),并根据工作实际,报告疫情防控典型做法及律师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律所要加强日常管控,可适当借助微信等方式,要求律师定时提供个人微信位置或律所随时视频查岗等措施,保证律师服从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三、鉴于个别律师存在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各地律协尽快组织律师事务所再次进行排查工作,要通知到每名律师及律所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出现缓报、瞒报、漏报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所排查后及时向所在律师协会报送《律师事务所律师疫情防控排查表》(附件1)。有需要向地方防控管理部门报告的疫情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方便各地开展报表统计工作,推荐各地使用“问卷星”微信软件(使用方法见附件4)

四、各地律师协会要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管控工作信息,每天向省律协报告防控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无异常的报平安;二是涉疫事项有变化的,填写《律师协会疫情防控统计表》(附件3);三是根据工作情况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律师服务防控工作的信息。

五、疫情管控期间,以本地政府解除疫情管控措施通知为准,并在管控结束后将管控台账订卷归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宇生 

尚国鹏 15938595359

省律协邮箱:hnlx606@163.com

 

附件:1.(附件1) 律师事务所律师疫情防控排查表.xlsx

2.(附件2) 律师事务所涉疫事项报告表.xlsx

3.(附件3)律师协会疫情防控统计表 .xlsx

4.(附件4)“问卷星”微信软件使用方法.pdf


 

河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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