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郑州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会员登录
网上投稿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四年工作规划及2014年度工作安排
日期:2014-04-23 阅读:1975 次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四年工作规划

1工作定位、职责: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认为,民事法律事务是律师的基础性法律业务之一,也是数量较为庞大的业务品种。广大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应当充分掌握民事法律事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负有引领、辅导、推广的责任。因而,本届专业委员会将以提升广大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的基础业务水平,开拓、扩展、指导民事法律服务领域新业务为职责。

2工作目标

2.1工作总体目标

2.1.1 提升民事专业委员会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在律协网站中开设民事专业委员会板块、邀请有影响力的专家、律师进行讲座、培训等)对业务委员会工作职责进行宣传,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民事法律业务的重要性。

2.1.2 加强民事法律业务中疑难、热点、前沿法律问题以及案件的研讨,并就相关研讨结果形成文稿,发送各律师事务所。

2.1.3 加强与先进地区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的沟通,推动地区间律师的合作及互动。

2.1.4 拓展、推广新民事法律业务,尤其是民事业务领域中的非诉业务。

2.2工作阶段目标

2013年度:制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总体工作规划,指定各项工作负责人,进行各项工作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度:推进相关工作规划的进展,提升民事法律业务委员和律师的实务能力和实务经验,实现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和律师民事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的增长;

2015年度:进一步按照工作规划落实具体工作,实施搭建委员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律师的理论研究水平;

2016年度:落实全部工作规划,积极探索和尝试各种形式,为广大律师民事法律业务的办理和拓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3工作任务

3.1召开全委会;

3.2开展理论研究,出版理论专著;

3.3组织关系民生、社会热点民事法律问题的研讨,加强宣传工作;

3.4开展行业交流;

3.5开展操作指引的制定;

3.6进行业务培训;

3.7开展民商事业务拓展特别专题研究;

3.8开展民商委委员的专题调研;

3.9做好委员间联系沟通工作。

4方法和措施

4.1召开全委会

计划在未来四年内,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初步定在每年的3月。3月的会议将民事专业委员会在过去一年中所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向各位委员进行通报,将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告知各位委员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工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在会上与委员们进行思想流,号召委员积极参与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撰写理论研究文章。

4.2开展理论研究,出版理论专著

收集民事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文章,向省律协推荐优秀理论文章,并且组织相关优秀理论文章的作者介绍理论研究的经验和体会,推进和提高律师理论研究的水平。同时制定民委会三年课题计划,原则上每个委员一年要写不少于一篇文章。每年11月份对委员撰写的论文和进行统计整理。本届民商委计划每年出版一本理论研究专著。优秀理论研究文章的评比,作为优秀委员评选的评判标准之一。

4.3组织关系民生、社会热点民事法律问题的研讨,加强宣传工作。

民事专业委员会在注重自身和委员实务能力提供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热点,关心百姓民生。通过组织民生、社会热点民事法律问题的研讨可以体现郑州律师的声音、彰显郑州律师的业务水平,同时增加广大委员、律师对民商会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普遍性,但又有争议的案件,民事专业委员会将组织委员研讨。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在律协网站、参加电视台活动加强对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宣传,吸引更多的业内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民商委的活动。

4.4开展行业交流。

积极开展与其他地市民事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公检法系统的交流。吸收优秀的专业委员会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实现市际间民事专业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同时,开展与其省律协的民事专业委员会交流。

4.5开展操作指引的制定

本届民事专业委员会计划制定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的操作指引,通过制定操作指引的方式,展示民事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操作流程,提示法律风险,提高律师办理案件的质量。

4.6进行业务培训

业务能力和水平是作为我们律师的看家本领,民事专业委员会更有责任为各位委员提供业务培训的机会,以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平。故在未来四年中将邀请业内和院校资深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有关民事业务的法律讲座。

4.7开展民事业务拓展特别专题研究

本届民事专业委员会计划在业务拓展方面做专题研究,特别是非诉讼业务的增长上做专题研究,提高委员的业务数量和质量。

4.8 开展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专题调研

计划对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进行全面收集,使民事专业委员会对委员有更深入的了解,使每个委员能够在民事专业委员会中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价值。同时,号召全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推荐优秀民事律师参加民事专业委员会活动。

4.9 做好委员间联系沟通工作

加强委员间的沟通联系,建立新的民事专业委员会QQ群、微信公众账号、微博等,有效的利用各类通讯软件传输信息的及时性、便利性和使用的广泛性,利用上述平台讨论案例,交流思想和业务心得,实现资源共享。建议每周安排一位秘书,对群进行关注,收集委员们有疑问的案例和关注热点,发送给民事专业委员会领导,搭建民事专业委员会领导班子与委员沟通的平台。针对委员上报的一些疑难案例,请专业委员会的资深律师和委员以及法学专家进行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供律师在办案中参考。

5工作成果

5.1召开民事法律服务专题研讨会及专题论坛,通过会议的召开对深化民事法专业实务研究,提高律师服务水平。

5.2计划出版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民事律师实务、公司法合同法律师实务手册,展示民事专业委员会商事律师在具体的专业领域领先的研究成果以及深化法律服务的特点。

5.3四个操作指引。自2013年始把制订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的操作指引作为工作重点。计划完成婚姻家庭、社会保障、侵权及医疗、民事合同等操作指引的制订,在此基础上争取针对土地、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专业领域讨论操作指引,总结专业律师承办各类民商事业务的宝贵经验,为更多律师办理此类法律业务提供指导性意见,更有利于提高广大律师承办此类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年度成果

2014

出版《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制定婚姻家庭和医事业务操作指引

2015

出版《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制定社会保障业务操作指引,针对土地、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专业领域的操作指引进行讨论

2016

出版《公司法合同法律师实务》、《公司法合同法律师实务》,制定社会保障业务操作指引,并继续对土地、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专业领域的操作指引进行讨论

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指导,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将根据新形势下出来的律师新型业务及时调整工作规划。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将积极应对新型法律纠纷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去迎接各种复杂的法律挑战,去帮助广大律师化解各种法律难题和风险。

服务窗口
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
综合部-办公电话
55287379 55387707
党建部-党办电话
55007351 55007751
宣传部-办公电话
55007275
业务部-办公电话
55007375
会员部-办公电话
55007525、55686779
公众服务
律师黄页
律所黄页
我要投诉
我要维权
管理系统
技术支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