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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及患有重大疾病律师会费减免报名的通知
作者:郑州市律师协会 日期:2026-03-03 阅读:1593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生育及患有重大疾病律师会费减免办法》豫律协〔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会费减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要求

1.减免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减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减免政策,有生育情况的女律师及患有重大疾病情况的律师。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生育情况的女律师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的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患有重大疾病情况的律师需提交诊断证明和费用支出票据(重大疾病是指本年度门诊或者住院期间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外个人支出达到11000元以上的疾病)。

三、减免政策

1.生育情况

(1)女律师可将子女出生证明提交所属律协初步审核。所属律协初审合格后,将名单和相关资料提交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审核决定;

(2)在当年度考核之前或期间生育的女会员,免予交纳当年度会费;

(3)在当年度考核之后生育的女会员,退还已经收取的当年度会费或者免收下一年度会费。

2.患有重大疾病情况

(1)重大疾病是指本年度门诊或者住院期间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外个人支出达到11000元以上的疾病;

(2)患有重大疾病的会员可将病历和支出证明提交所属律协初步审核。所属律协初审合格后,将名单和相关资料提交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审核决定;

(3)在当年年度考核之前或期间患有重大疾病的会员,免予交纳当年度会费;

(4)在当年度考核结束之后患有重大疾病的会员,退还已经收取的当年度会费或者免收下一年度会费。

四、申报程序

郑州市律师协会根据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人员信息情况初审后,经研究确定上报名单和相关资料提交河南省律师协会。

五、报送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以律所为单位收集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填写《重大疾病和生育情况汇总表》,于3月8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电子版包括《重大疾病和生育情况汇总表》及出生证明或重疾相关材料,《重大疾病和生育情况汇总表》以PDF和Excel两种格式同时报送,PDF需要加盖律所公章。其余相关材料均以PDF格式发送)发送至邮箱:zzlxzh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律所会费减免汇总名单)。

请各律师事务所在报送材料时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确保材料完整、格式规范、印章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合规影响审核进度,请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联系人:宋泽垚

电 话:0371-55287379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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