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结果(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8日至5月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示期满后,将统一安排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加线下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律师事务所需按照通知时间前往郑州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1)按照《郑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量化考核评分标准(2024年)》自查打分表;
(2)年度执业情况报告(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地反映上年度律师事务所的队伍建设情况、党建、业务活动情况、执业情况、内部管理情况、收入及纳税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有无被投诉和处理情况、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等。律师事务所如果在外省市设有分支机构,应当写明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原则上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内公开并接受律师监督;
(3)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律师执业线下考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含律师 本人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上传至综合系统);
(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 惩戒情况承诺书,由律师事务所打印一份,全所律师签名的方式 进行(不再采用一人一份的形式),有特殊情况的律师再单独承 诺;
(3)已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承诺书,由律师事务所打印 一份,全所律师签名的方式进行(不再采用一人一份的形式), 有特殊情况的律师再单独承诺;
(4)完成律师协会关于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证明材 料(电子版上传至综合系统);
(5)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6)兼职律师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 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和参 加执业年度考核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院校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 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
(7)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 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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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