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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州市律师协会 日期:2025-07-03 阅读:261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顺应数智化发展趋势,加强律师行业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律师行业与数智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卫生健康法律服务水平,经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同意,郑州市律师协会增设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现就这两个委员会委员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设置

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委员、执委、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

二、报名条件

(一)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治觉悟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愿意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热爱律师事业;

3.连续执业5年以上(律所技术管理人员、律所技术负责人除外)。主任、副主任从具备法律科技实践经验或信息化管理能力的律师、律所技术管理人员当中选聘。执行委员、委员面向全市律师及律所技术负责人公开招募,择优聘任;

4.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无失信记录,不在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无正在处理的有效投诉;近三年参加律师协会工作中没有被除名、无故退出或者缺勤严重等情形;

5.对数智化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治觉悟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愿意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热爱律师事业;

3.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无失信记录,不在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无正在处理的有效投诉;近三年参加律师协会工作中没有被除名、无故退出或者缺勤严重等情形;

4.主任:具有10年以上医事法律实务经验;

5.委员、执委、副主任委员:连续执业5年以上,近3年承办医事案件不少于10件;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任职限制

1.一名律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工作委员会、一个专门委员会或一个专业委员会任职,可以同时担任两个不同类型委员会的职务(主任、副主任、执委、委员,下同),但只能担任一个委员会的主任职务;

2.同一律所律师不得在同一委员会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主任、副主任,下同)。执业律师100人(含)以上、50名(含)至99名、49名以下的律所最多可以分别产生5名、3名、2名委员会领导人选,但同一律所最多只能产生2名主任人选。

四、选任程序

(一)接收材料

秘书处对报名材料进行接收、汇总、筛查,结合两个委员会的实际,在比较择优的基础上,提出初步选任意见。

(二)征求意见

秘书处就两个委员会初步人选广泛征求分管副会长、会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意见。

(三)确定人选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会长办公会、行业党委会议、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两个委员会人员配备方案。

五、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郑州市律师协会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推选表》(附件1)《郑州市律师协会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推选表》(附件2)《律师事务所推选数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信息汇总表》(附件3);

请以律所为单位,将打印好的表格(加盖公章)、相关领域研究文章复印件、办理的典型案件(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相关聘书复印件、郑州市执业律师基本信息登记表(签字,加盖律所公章)一并报送市律协业务部,以上材料同时提供PDF扫描版(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单个PDF电子文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联 系 人:谷宜男 冯 转

联系电话:55007375

电子邮箱:zzslsxhywb@163.com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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