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协便〔2021〕12号
本招标项目系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电子显示屏、讲台和灯光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律师协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项目名称: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显示屏、讲台和灯光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层1411室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携带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业绩情况表报送郑州市律师协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 时00 至 17时 00 分,到郑州市律师协会(地址: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19室)领取相关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 17时 00分,提交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19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具体材料内容详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律师协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层1419室,邮编:450000
联系人:朱海
联系电话:0371-55287379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