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988年,是全市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并接受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及事务性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六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律师行业丰富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至35岁)。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学历与专业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技能与经验要求
熟练掌握各类文字写作、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和网络操作、具备文档、图片、视频编辑等办公技能。熟练掌握人工智能模型及具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形式,不接收线下报名。填写附件《郑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zslsxh@163.com,邮件标题名为“应聘郑州律协劳务派遣+姓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及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计算机操作、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维修、文档、图片、视频编辑等相关技能证书(如有);
(5)证明自身具备丰富律师行业工作经验的材料(仅限年龄需放宽至35 周岁的报名人员提供);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报名时可先承诺,考核阶段需补交原件);
(7)个人征信报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并下载,近 3 个月内生成)。
四、资格审查、面试
市律协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其他不具备报名的情形。
(二)薪资待遇面议。
(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二个月,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在岗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
(四)其他: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宋泽垚
联系电话:0371-55287379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