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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发展对象和2025年度党员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作者:中共郑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日期:2025-09-19 阅读:893 次

市律师协会各区党委,律师事务所党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上级党委及《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2025年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经行业党委同意,组织202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较全面地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为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培训人员名单

市律师协会各区党委,律师事务所党委(总支)、支部上报,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确定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共计119名(详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自学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组织报名

组织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市律师协会各区党委,律师事务所党委(总支)、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行业党委审批的参训学员参训。

五、培训时间

2025年9月24日—26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培训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1411(郑州市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楼)

七、培训结业

培训结束后,通过闭卷考试和学员出勤、撰写学习心得、参加讨论交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考试成绩占综合考评70%,其他占30%,综合考评合格者,由行业党委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八、培训要求

(一)按时培训。市律师协会各区党委,律师事务所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培训的有关时间节点及要求传达到每位培训人员,按时签到,积极参加培训;

(二)严明纪律。培训人员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管理,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

联系人: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工作部部长钱建彬

电 话:18039103888

中共郑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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