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内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全市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2日
全市律师“诚信服务 规范执业 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律师规范执业意识,防范执业风险,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9〕152号)要求,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从2019年12月起,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郑州律师行业实际,结合律师行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为主要内容,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教育,严明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坚定信念、执业为民、维护法治、追求正义、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突出的位置,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通过政治引领激发律师行业强大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项教育的全过程,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持续向问题“叫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三)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加强行业自律,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守牢法律底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引导;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不姑息、不护短,惩防结合、治病救人。
(四)坚持弘扬正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律师工作的社会美誉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推进法治郑州建设。
三、工作措施和目标
(一)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业为民理念,担负起新时代赋予广大律师的使命和责任。
(二)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纪律意识、道德观念,提升规范诚信执业的自觉性。
(三)认真开展问题查摆,对表对标查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整改提高,筑牢律师执业的防火墙。
(四)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规违纪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整肃行业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风险意识。
(五)全面梳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关键节点、突出问题的重点监管和治理,大幅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实效,把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向新高度。
四、工作步骤
本次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学习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牵头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教育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
各律师事务所(含市直)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做到规则清、纪律明,特别是律师执业中禁止的行为要牢记于心;要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通过学习,使律师思想觉悟得到提高、纪律观念得到增强,诚信服务、规范执业的意识明显提升。
(二)自查自纠(2019年12月10日—12月25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组织所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各律师事务所遵守政治纪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重点查摆以下问题:
(1)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执业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履行“三维护”职业使命。
(2)律师事务所是否统一收案收费、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和代理合同,是否开据正规发票。
(4)收案后律师事务所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是否存在指派非律师以律师名义从事代理和辩护工作。
(5)律师在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代理行为中是否存在泄露秘密或隐私行为。
(6)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7)在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尽职尽责行为。
(8)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在住所以外设立办公点、接待室。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三)整改落实(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5日)
各律师事务所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要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作用,对个别纪律观念淡薄的律师进行约谈帮扶;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加强正面引导。针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检查验收(2020年1月5日—1月15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并同《郑州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自查表》和《发现问题整改表》(各一式两份),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律师协会1419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回头看”。
五、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全市律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冯树松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调研员,市律师
行业党委书记
副组长:支 合 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
书记
成 员:焦国强 王少华 丁 香 赵京辉 王 峥 冯明辉 刘海威 田宏仓 秦超贤 白永理 樊东辉 闫 斌
全市律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王少华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领导问责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统筹协调、强化担当,真正把专项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成立纪律作风专项教育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教育工作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律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做到真学、真查、真改,力戒形式主义。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工委主要领导、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区律师工委要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在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中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厉批评;对于在专项教育活动中典型的整顿做法要加以宣传表彰。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督导检查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挂钩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每个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未有效开展活动的将进行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着重建立健全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领导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各种执业规范,通过制度和机制规范约束律师执业行为,遏制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结合日常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纪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规范诚信执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将活动信息等情况及时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毋宗权、史浩洁 电话:67651178、68706779
邮箱:zzslsxh@163.com;zzssfjLsgzc@163.com
附件:1、(附件1)郑州律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自查自纠评分标准.doc
2、(附件2)郑州律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表.doc